城步县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集中燃放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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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城区烟花爆竹临时集中燃放点公布 2026马年春节将至,为满足广大市民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需求,规范城区燃放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喜庆祥和、文明有序的节日氛围,我县在城区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集中燃放点,引导市民依规、安全、文明燃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限放区 1、儒林大道新人民医院至杨家将社区“大队部食堂”区域; 2、白云大道林业小区旁茶山路至茶已井区域。 除禁止燃放区域外,限制燃放区域内,除夕(2月16日)、大年初一至初三(2月17日—2月19日)、元宵节(3月3日)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如需燃放,应严格遵守安全燃放规定,不得燃放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二、临时集中燃放点及时间 1、儒林大道北端(杨家将社区“大队部食堂”)以北; 2、白云大道北端(茶已井以北)。 除夕:2026年2月16日20:30至2026年2月17日1:00; 元宵:2026年3月 3日20:30至2026年3月 4日1:00。 三、温馨提示 1、请广大市民自觉前往上述指定临时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区、限放区、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危险区域违规燃放。 2、 燃放时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操作规范,全程看护好老人与儿童,保护好人身和财产安全;燃放结束后,请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共同爱护城区公共环境。
附:《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www.yaklal.com/chengbu/zcwjm/202512/7db8c914af114be6a21826a98c7caa2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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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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