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2026年春季开学工作督导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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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2026年春季开学工作督导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督查组: 针对市2026年春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县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县教育局牵头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涉及城步一中、希望小学、职业中专、阳光宝贝幼儿园、塔溪中心学校等5所学校的15项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一校一策、一项一责”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目前,所有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面完成,限期整改事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现将整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高位统筹,压实责任链条 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及涉事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压实各相关学校校(园)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分类施策,精准靶向整改 对消防设施缺失、违规用电、资料更新等即知即改类问题,要求当日整改、当场验收;对涉及资金投入、工程建设、师资配备等长期性事项,指导学校制定阶段性推进计划,县教育局持续跟踪督办。 (三)举一反三,深化排查整治 以本次督导为契机,在全县教育系统部署开展春季开学安全及办学行为专项排查,重点覆盖消防、交通、食品、心理健康、“双减”落实等关键领域,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带动一类规范”。 截至4月15日,15项反馈问题中,10项已完成整改销号;其余5项因涉及资金审批、师资招聘、暑期施工等客观周期,已全部落实过渡性保障措施并明确最终完成时限,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城步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1.宿舍楼消防设施供电异常,未采取独立供电措施 整改情况:已向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提交专项资金紧急请示,计划在资金下达后30日内完成独立供电改造。过渡期内,全面落实“每日人工巡检+备电应急”方案:每层增设电池独立供电烟感报警器,配备大功率应急发电机,并实施宿舍限电管理,确保消防应急设备处于可预警、可启动状态。此项持续整改中。 2.体艺馆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动火作业未履行手续 整改情况:已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对违规作业人员予以清退;完成全员安全培训和动火作业“申请—查验—审批”流程再造。复工后安排专人全程旁站监督,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3.安保人员违规做饭、放学时段人车混行 整改情况:立即清理保安室炊具,对当事保安进行批评教育并扣罚绩效。针对校门唯一通道的实际困难,刚性实施放学时段“30分钟绝对封闭管理”(17:15—17:45禁止任何机动车进出),在校内主干道设置移动拒马划分人行通道,并联合交警部门强化护学岗。该机制已进入常态化运行。此项整改已完成。 4.心理健康与音体美课程开设不足、师资短缺 整改情况:高二年级体育课已调整为每周2节;利用自习课、班会课由专职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因全县师资结构性缺编,已向县教育局提交2026年秋季教师招聘计划,申请增配心理健康教师1名、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4名。过渡期内,通过教师走教、社团活动等方式补充课程缺口。此项持续整改中。 5.食堂刷脸就餐信息未纳入智慧监管系统 整改情况:已联系系统供应商完成数据接口对接和本地设备软件升级。因上级平台技术限制暂不支持数据补录,目前已完成全部日志数据整理,将持续跟进平台升级进度,确保数据实时推送。此项持续整改中。 (二)城步苗族自治县希望小学 6.楼道停放电动自行车、保安室飞线充电 整改情况:已清理违规停放车辆,拆除飞线并收缴违规设备;扩建非机动车停车棚,增设禁止停放警示标识,安保人员每日巡查,杜绝问题反弹。此项整改已完成。 7.教学楼消火栓缺失水枪、教师使用自制取暖器 整改情况:已采购配齐全部消火栓水枪,收缴自制电取暖器,统一为有需求的办公室配备合规取暖设备。建立消防设施月度排查机制。此项整改已完成。 8.学生自带碗筷未统一消毒 整改情况:在食堂设立专用餐具清洗消毒区,配备高温消毒柜,明确“清洗—消毒—存放”全流程规范,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消毒台账,实现餐具统一消毒管理。此项整改已完成。 (三)城步苗族自治县职业中专 9.办公楼疏散标识安装不规范、灭火器配置不足 整改情况:已按消防规范重新安装疏散指示标识(距地面约50公分),补充配齐灭火器并按“每组2具、每处不少于2组”标准布设。建立消防设施月度检查台账。此项整改已完成。 10.安全管理资料未体现防溺水“十个一”要求 整改情况:已组织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学习最新文件,将防溺水宣传内容更新为“七不两会”,补充完善“十个一”工作记录,并同步修订各类安全方案与应急预案。此项整改已完成。 11.食材验收区设置在烹饪加工区,未在监控下验收 整改情况:清理食堂杂物间并改造为专用食品验收间,配备验收台、电子秤等设施;加装并调整监控设备,实现验收区域无死角覆盖,食材验收流程已全面规范。此项整改已完成。 (四)城步苗族自治县阳光宝贝幼儿园 12.消防操作员操作不熟练、走廊可燃材料装修、灭火器不足 整改情况:已组织消防操作员开展专项培训与实操考核;灭火器已按标准补充配齐并成组摆放。走廊可燃材料装修因涉及停课施工,已制定专项改造方案,计划于2026年暑假期间全部更换为A级不燃材料。此项持续整改中。 13.烹饪间“三防”措施不到位、未实施智慧监管 整改情况:已为排风扇安装防护网,全面达到防鼠、防虫、防尘要求。目前依托“明厨亮灶”和“食安湖南”监管平台开展日常监管,后续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推进智慧监管系统接入。此项持续整改中。 (五)城步苗族自治县塔溪中心学校 14.学生自带碗筷未统一消毒 整改情况:已采购消毒柜,建立碗筷“回收—清洗—消毒—存放”全流程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并每日记录消毒情况,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家委会监督。此项整改已完成。 15.初中生书面作业日均120分钟,超出“双减”规定 整改情况:已建立作业公示与年级组审核制度,严控作业总量,推行分层、弹性作业。1周内完成教师作业设计专题培训,1个月内实现所有年级书面作业时长控制在90分钟以内,并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常态化管理。此项整改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隐患闭环管理。对已销号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对资金、师资等中长期整改事项,实行定期调度,确保按时限、按标准全部清零。 (二)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广本次整改中形成的校园安全“三防融合”、课程开设“红线守护”、食品安全全流程管控等有效做法,将其固化为常态制度,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发生。 (三)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与编制支持,重点推进学校消防设施改造、师资结构性缺编等突出问题的解决,持续提升办学条件与管理水平。 (四)压实教育系统监管责任。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常态化督导,定期开展安全、教学、后勤等专项排查,推动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特此报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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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 一级事项 | 教育督导 | 二级事项 | 学校督导评估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 ||
| 公开主体 | 城步县教育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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